《方案》明確了汕頭市全面推行林長制的工作目標:
到2021年底,全面搭建市縣鎮村四級林長體系。
到2025年,全面建成配套制度完備、運行機制順暢的四級林長制組織體系,實現“森林生態系統質量穩步提升”的建設目標。全市森林覆蓋率不低于25%,森林蓄積量達185萬立方米。
到2035年,全面推行林長制的效果更加顯著,各級林長保護發展森林資源目標責任充分落實,林業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基本實現,生態系統碳匯增量逐步提升,人民群眾生態福祉持續增進,基本實現汕頭林業現代化。
根據全市森林資源保護發展工作實際,《方案》明確了高質量開展國土綠化、開展生態修復綜合治理、全面深化林業改革、創新推進“智慧林長”建設、嚴格實施森林資源監管、全面提升森林火災綜合防控能力、加大森林病蟲害防治力度、全面構建自然保護地體系、創新森林管護機制、提升依法治林水平等10項主要工作任務。
《方案》還明確了汕頭市全面推行林長制的組織體系、工作職責、保障措施等,指出由黨委主要負責同志任第一林長,政府主要負責同志任林長,黨委、政府有關負責同志任副林長,按照“屬地管理、分級負責”原則,構建市縣鎮村四級林長體系。同時構建以村級林長、基層監管員、護林員為主體的“一長兩員”森林資源源頭管護架構,做到全市森林資源管護全覆蓋。
接下來,汕頭市將根據《方案》,進一步建立健全全面推行林長制工作領導小組工作規則、林長會議、林長巡查、信息公開、工作督查、部門協作、工作考核辦法等配套制度,搭建智慧林長綜合管理平臺。各區縣也將結合自身實際,加快制定本區縣全面推行林長制實施方案和相關配套制度,力爭到今年年底,全面建成市、縣(區)、鎮(街)、村(社區)四級林長體系。
來源:林長辦